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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实施方案及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等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字[2017]111号)的解读

索 引 号: 00001854-5/2018-01620 发文机关: 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分类: 面向公民 > 综合其他 绿色通道分类: 综合其他
生成日期: 2018-01-11 发布日期: 2018-01-11
发文字号: 文章来源: 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标  题: 关于《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实施方案及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等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字[2017]111号)的解读
主题词:

  现就《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实施方案及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等办法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以需求导向、集成服务、创新管理为原则,整合重组政务服务大厅资源,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联审联办”等措施,着力解决环节多、效率低、办事难等问题,提高政务服效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7]18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资格条件管理办法、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办法。这四个文件紧密相连,从四个方面同步推动落实“开展流程再造行动、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破解改革“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畅通服务群众企业“最后一公里”。

  (一)关于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范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组织保障四个部分。总体要求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集成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功能,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实施范围为市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分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确保工作落实,将“一窗受理”工作细分为10项改革重点,分别是制定综合受理窗口整合设置方案、明确综合窗口受理事项、分类设计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规范、研发一窗综合受理系统和业务智能分发调度系统、编制《“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集成窗口运作模式、规范提升出件窗口服务、建设一支专业队伍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以上改革重点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2018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关于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资格条件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首席代表资格条件、职责、委托形式、监督管理、考核内容等。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委派本部门行政服务(许可)科或带班领导任窗口首席代表,制定授权委托书,详细明确具体审批事项及权限,并向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制定本办法,可以保障部门审批权限下放到位,审批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关于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根据行政审批实施的标准程序,行政审批的权限分为受理权、审查权和决定权。本办法重点明确受理权、审查权和决定权的具体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式”受理制度,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行使,负责事项的集中受理、按责分办、咨询解答等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实行业务运作的审查权和决定权。

  (四)关于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办法。出台该办法的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工业项目、房产开发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均适用此办法,服务范围包括从公司注册开业到竣工投产整个过程中所需办理的全部事项。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代办服务工作。该办法明确了市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代办服务内容、代办人员职责、代办制度等。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通过实行“一窗受理”,实现审批服务由单一部门独立收件向跨部门协同办转变,使得审批流程显著优化,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办事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即可 “通办”多个部门审批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统一接件、统一出件”,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五、解读机关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实施方案及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等办法的通知》解读机关为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电话:2236808。